政策红包是推手 创业大众齐创新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为了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为了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城乡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的幸福指数,这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惠民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首批创业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实施全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万人培训项目”的通知》《关于落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培训计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技能实训基地的实施方案》《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盟市旗县的通知》《关于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鼓舞人心的政策措施,让一批又一批的追梦人走向成功,让一个又一个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增收的愿望!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许多创业者走进了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社会性服务业,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带动吸纳了更高质量就业的比重。
同时,高举创业旗帜,加大创新创造力度,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向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牧业等重点领域进军,充分利用技术攻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大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有的还在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奋进,极大地增强了我区第二产业的就业潜力。
借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特色产业链三年滚动计划。推动“互联网+”行动,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调化“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创业就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园建设。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牧区就业创业。挖掘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城乡就业规模大 收官之年成果丰
2015年,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创业就业工程”、“促进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回顾5年的工作历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区就业创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更多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在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扶持下,实现了就业创业;即使是就业困难人员,也由政府托底于公益性岗位;特别是一些热恋故乡者,在大好创业政策的吸引下,背起行囊,返乡创业,给农村、农业、农民带去了不可估量的“现代感”。
几十万个创业企业被催生,几百万人围绕着时代发展的主线,奋斗在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农牧业、文化信息产业链条上,为“十三五”的起航加油助力!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6万人,分别比“十一五”增加了20万、6.6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99.8万人次,年均转移260多万左右人次,稳定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1017.3万人次。其中,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12万人以上。
为了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培养和储备专业技术型人才,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还组织开展城乡技能培训178.4万人次,比“十一五”末增加了78.4万;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发放创业贷款140.5亿元,比“十一五”增加了91.5亿元,带动就业77.1万人,比“十一五”增加了25.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0万人;城乡技能培训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8万人;创业贷款比“十一五”增加了9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5万人……(记者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