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出台意见推进城乡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内蒙古新闻网  16-01-13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将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推进城乡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

  《意见》要求,按照市场需求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实现农牧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同时,内蒙古今后将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允许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及家庭成员,在所居住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进行“居民户口”登记,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此外,各单位对招用户籍在农村牧区的职工,要按规定与其签订合同,组织他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农村牧区进城务工劳动者,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农牧民工及其他农牧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整合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统筹谋划农村牧区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需求,把进城落户农牧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农牧民工进城居住半年以上且申领居住证的,可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教育部门要按照城镇教育资源布局情况,就近安排入学,且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切实为农牧民工子女创造良好的受教育条件。(记者张学博)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少儿票友爱京剧
冰雪风情 吉庆有“鱼”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