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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3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区改革示范法院
内蒙古新闻网  16-01-14 09:5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区法院要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定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等13家法院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据了解,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区法院要强力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强力推进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关系,确定13家法院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记者郝少英)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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