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改革方向和国家政策导向,在我区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为推动流转科学合理有序进行,2015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带领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和政协农牧业委员会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深入到7个盟市的9个旗县区,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召开协商会议,请职能部门和相关方向就此议题进行了协商,提出了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其配套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帮助他们转变观念,增强其自愿参与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快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建设。全区应依托各级农经部门建立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流转服务体系。
(三)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可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办法破解土地细碎化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最好是在总结确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批推进,为土地整合赢得时间。未列入确权的地区,要在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平台的同时,抓紧做好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规范流转行为、健全登记资料等基础性工作。
(四)探索以土地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选择基础好的地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逐步实现土地经营权融资功能。在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区,及早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为搭建有形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平台做准备,并分步过渡到农村各类产权交易的综合产权交易市场。要建立中介评估机构,为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要把培育新农民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 (六)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涉农公益性服务部门向下延伸并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新型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为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化服务,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条;创新金融服务,建立由财政出资和支持的农业担保公司,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
依托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清洁能源发展既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又是我区产业的强项。2015年6月,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带领由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盟内蒙古区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政协委员、专家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围绕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发展先后赴乌海市、阿拉善盟进行专题调研,其后召开协商会议,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强化战略统筹,重视规划对接,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合力。要加强统筹,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发展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对接,进一步推动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谋划参与华北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争取碳排放交易中的主动地位,争取国家对清洁能源输出地的差别化政策倾斜。
(二)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面源治理,积极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和发展腾出更大的环境空间。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在防治大气污染,特别是治理面源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应当及时总结,加以提高。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面源污染监测、监督机制,加大监测监督力度。
(三)强化顶层设计,落实相关政策,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要积极推动我区电力通道加大外送可再生能源的力度。要切实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指导意见”。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及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发展中科技、资金方面的突出问题。建议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环境容量、污染物来源及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特别要加强我区重点能源产业区域的相关研究,努力为合理布局相关产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大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水平。要统筹研究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企业节能减排治污技术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五)加快我区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步伐。建议自治区设立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试验区,设置煤层气、页岩气资源勘查专项基金,积极推动,加快步伐,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区在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方面有一个较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