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实践充分证明,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突飞猛进、亮点纷呈,中心城区已初步建成百万人口中心城市,各旗县区城关镇的基础设施、城市功能、城市综合实力等都有显著提升。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城镇建成区规模较小,城镇对农村牧区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普遍较弱,这些城乡二元分割的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城市工作。
城和乡发展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工作,要确保城市发展可持续、城乡发展相协调,提升城市辐射带动和承载能力,切实发挥以城带乡作用。要坚持在农村牧区端同步发展、与城市相向而行,让城乡居民共享城市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成果。
要抓住规划、建设、管理三大关键环节来推进城市工作,科学编制好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开发边界和保护性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多规合一”,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心城区综合建设和市三区与喀喇沁旗协同发展,加强县镇和重点小城镇建设,稳步拉大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综合发展和建设空间。要强化城市管理,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向网格化、智能化、人性化发展。
城市的核心是人。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城市工作的价值指向。
城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食品安全、暴雨内涝、看病难、看病贵等等,这些问题与百姓息息相关,影响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轻慢。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从广大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出发来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努力增强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只有致力于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才能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