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兴安盟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全年全盟减免所得税11662万元。进一步发挥了税收在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鼓励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去年全年,全盟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4184万元,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20户企业减免应纳税所得额150.9万元,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43865户纳税人减免增值税26908万元,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31户企业退税1066万元;落实减半征收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购置税政策,全盟4182辆乘用车减征税额1606.78万元。
为了让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平稳落地,盟国税局围绕当好“三员”开展征税工作。当好宣传员实现政策宣传百分百,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税企QQ群等形式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当好服务员实现政策落实百分百,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进行一般纳税辅导的基础上,抽派税收管理员开展“一对一”辅导。对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采取电话通知、上门服务等方式,让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当好监督员实现准确执行百分百,通过“金三”系统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定期开展后续核查,及时了解其减免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对“超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营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孔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