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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监管需提前
内蒙古新闻网  16-01-20 09:5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我是世纪家园小区的居民,我们小区附近新开了一家酒店,酒店锅炉房发出的噪音特别大,影响居民的休息,我们已经向环保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是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1月19日《北方新报》)

  我们的生活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噪音,噪音不仅会让人心情烦躁,长期处在噪音严重的环境中,还会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导致听力损伤、高血压、心血管方面的疾病,也会影响我们的正常睡眠。对于噪声污染,我们国家早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世纪家园小区居民感觉酒店锅炉房发出的噪音特别大,而且已经到了影响休息的地步,应该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因此必须及时整治,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生活中,由于锅炉噪音而产生的投诉纠纷并不鲜见,但是通过工艺上的改进不难降低噪音,报道中说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这家酒店的锅炉正在整改,相信不久后其噪音能低于国家标准。这件事提醒环保部门应该提前做好监管工作,把好酒店饭馆环评准入关,在噪音监管方面最好变被动整改为提前预防,这样效率更高。(文/元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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