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符合条件扶贫对象将被纳入农牧区低保
内蒙古新闻网  16-01-20 09:5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符合条件扶贫对象将被纳入农牧区低保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内蒙古将研究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衔接”的具体办法措施和脱贫退保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有序纳入农村牧区低保。

  内蒙古已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12个盟市出台了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方案,其中呼和浩特市已全部完成低保对象的综合认定。满洲里市与二连浩特市将于今年年底出台方案。

  乌兰察布市被列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衔接的联系点。自治区要求各地加大对需要纳入救助范围的扶贫对象的甄别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有序纳入农村牧区低保。并研究扶贫对象中未纳入低保的大病患者、长期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牧区扶贫对象“因病返贫”,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

  此外,自治区明确要求各盟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细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制定因病致贫家庭认定标准和救助比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同时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全部达到70%以上。(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冬季练兵
银色乌珠穆沁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