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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对《准则》《条例》进行专题宣讲
内蒙古新闻网  16-01-22 09:38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对《准则》《条例》进行专题宣讲

  1月19日,乌市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准则》《条例》专题宣讲会,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李世海、杨永久、耿成、纪青录等全市副科级以上在家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盟宣讲组的讲师对近期兴安盟出现的两起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了通报和剖析,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随后,盟宣讲组的两名成员分别对新颁布施行的《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和宣讲。讲座从《准则》、《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从属结构、突出亮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地阐述和解读,以古训、漫画、格言警句等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腐败的根源和实质,警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纪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当作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在全党形成尊重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宋飞)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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