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复盘“十二五”、布局“十三五”的关键节点上,回首这两年不平凡的历程,砥砺奋进的内蒙古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时的深情嘱托,以创新发展理念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图伟业,一个又一个改革方案和细则连续出台,一项又一项改革举措稳稳落地。
“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自觉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各项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对照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台账和分工方案,对各项改革任务逐一研究、逐一指导、逐一落实,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领域的改革任务条条有着落、件件有成效。”
从“深改元年”一路走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的声音,传递着内蒙古的坚强意志,承载着内蒙古的坚定决心。
改革,
拼抢新常态下的发展先机
“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这也是我们做好经济工作的出发点。”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内蒙古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遵循。务实前行的路上,写满了一串串催人奋进的故事,映照着一张张绽放笑容的脸庞。
2015年9月24日,赤峰市红山区的张志东笑盈盈地拿到了自治区第一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以前至少要跑三四个单位,而且手续烦琐,现在就提交一套手续,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3个窗口的业务,方便!”张志东说。作为西部第一个“一照一码”改革发证省区,内蒙古的这一改革探索具有示范意义。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更加坚决地打破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让新制度、新机制为加速发展的奔跑减负松绑、释放活力。
出台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8条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59条意见,实施发展非公经济70条政策——2015年自治区经济发展“账本”上,有这样精彩的一笔:各类优惠政策全年共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40亿元!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更加坚决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完成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5项任务,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区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能源建设、矿业、金融、交通投资和水务投资5大集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内蒙古探索中,蒙西地区320户用电企业进入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降低用电企业成本达17.3亿元,蒙东地区准入大用户直接交易企业28户、发电企业21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0.6亿元。
2015年9月6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额力苏太嘎查牧民乌力吉领到全国草原确权第一证,标志着内蒙古草原确权承包走在全国之前。目前,全区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部分牧民开始用新颁发的草原证进行抵押贷款。
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长效机制,1158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户213.4万户;整合涉农资金32.7亿元,全部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扩大到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10多个领域——如今,越来越多的北疆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拥有了满满的获得感!
开放也是改革。对于拥有19个口岸、在国家向北开放战略中处于重要地位的内蒙古来说,全方位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10月23日至27日,首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在呼和浩特成功举办,共签署各类合作协议166项,合作协议投资额达到1485.9亿元。
2015年3月31日,当最后一声采伐号子消散在茫茫林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63年的木材生产退出历史舞台。从2015年4月1日起,我区国有林场林区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出台自然资源实物量变动表编制方案,摸清了“家底”;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自治区主题功能区规划,全面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过两年试点后制定了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
卓有成效的改革探索,无不铭刻着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书写着绿色发展的新篇章。
改革,
打造廉洁高效的权力运行体系
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推进,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打造廉洁高效的运行体系,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这是党中央的部署,是总书记的要求,也是内蒙古的实践。
以“三严三实”为引领,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1+3”制度体系的实践中,我区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配套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3项制度。
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我区着力打造“北疆基层党建亮丽风景线”,分领域出台了11个方面的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了农村、社区、牧区、边境地区、国企、高校、卫生计生行业等各领域党建工作专项会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将中央的大政方针落细、落小、落实,是内蒙古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我区研究制定了《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办法》《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补充调整岗位动议暂行办法》《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考察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县处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形成了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明确的干部选任制度链条。
贯彻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我区研究起草了《作风不严不实领导干部在职诫勉办法》《不履职尽责领导干部停职整改办法》《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免职调整办法》,明确了在职诫勉、停职整改、免职调整的对象和程序,得到中组部高度认可。
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在北疆大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过去这一年,自治区党委共调整区管干部7批次452人次,20多名干部在考察环节被取消任职资格,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升。包头市青山区推行个性化考评,领导班子的考评由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和考评评价3个大项共10个小项组成,领导干部的考评由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学习教育评价和考评评价4个大项共11个小项组成,对排名靠前的干部亮“绿灯”,先后提拔了21名副职干部;对排名末位的亮“红灯”,近两年免职处理了12名干部。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查处问题7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