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节后求职谨防招工骗局
内蒙古新闻网  16-02-22 09:21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日前,从外地到我市找工作的王先生和邱女士因轻信路边的招工广告,分别被骗走400元、500元的介绍费……近段时间,赛罕区金桥派出所不断接到因招工被骗钱的案件。

  据了解,随着春节后农民工务工求职高峰的来临,不少招工中介也应运而生。然而,中介在为求职者带来就业机会的同时,也难免有不法企业或者人员利用应聘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和防范意识差等弱点进行诈骗。

  那么,在找工作时如何维权防骗呢?民警列举了几种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法,请广大求职务工人员提高警惕。

  中介诈骗:要提防一些“路边中介”许诺“能找工作”骗局,行骗者经过察言观色,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许以“押运员”或者“保安”等要求低、待遇较高的工作,骗取介绍费后不见踪影。有的会把你带到一些骗子公司,敷衍地问两个问题,然后说有一份工作需要你,但要交服装费、体检费等等,交费后,公司就会一夜之间消失。

  民警提醒:在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时,一定要选择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的正规中介公司,不但要看其营业执照,更重要的是看其是否有主管机关批准的资格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同时,一定要和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索要费用收取的发票,并在合同中对期望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收入条件等做出明确约定,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街边招聘“玩失踪”:一些街边广告招聘打着“劳务市场工作人员”的幌子,利用“高待遇”“低要求”吸引外地求职者,骗取介绍费,然后消失。

  民警提醒:遇到这种人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可以提出“到大厅内办手续”等要求,骗子在这类问题前就会暴露身份。此外,不要跟陌生人随意交谈,更不能相信他能给你工作,时刻提防上当。应选择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勿信“野鸡”求职市场。

  试用期陷阱:一些用工者以“试用合格后才签合同”为“挡箭牌”,以“试用不合格”为由拒付工资。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更不存在所谓的“试用合同”。因此,务工者在老板提出试用期时,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口头协议无效:很多外出务工者,往往不注重跟用工方签订书面合同,仅与用工方口头达成一个简单的协议,导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拿出有效证据维权。

  民警提醒:务工者应与用工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将双方权利义务予以明确。特别是要写明工资数额、计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险交纳、事故赔偿等条款,应将用工方的各种口头承诺一并写进合同,这将是日后矛盾发生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记者刘军通讯员闫玲娟)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春运】候车室的...
内蒙古武警森林官...
草原铲雪大叔
根河市现-47.8℃极...
“非遗”年货传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品茶香 学文化
黄河内蒙古段全线封河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