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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下月起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察
内蒙古新闻网  16-02-24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根据环保部《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呼市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呼市环保局将从3月至12月集中开展5项生态和农村环境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从3月开始,呼市环保部门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加大对饮用水保护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旅游开发等情况,依法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呼市环保部门还将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与落后工艺,遏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保障农村地区的环境安全。(记者赵新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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