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等事项
巴特尔主持会议
2月24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综合性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税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流动性的十条意见》《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等事项,安排部署推进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王玉明、王波、常军政,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农村牧区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协调指导,提高我区农村牧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科学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制定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改革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
会议认为,充分发挥财税和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有效激活投融资活力,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发展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金融环境,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资金流动性,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各级财税部门要用足用好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减税清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税收信用保证功能。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落实力度,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求。
会议指出,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呼包鄂3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着力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产业布局互补协作、公共服务优化均等,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对深化自治区经济生态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草案)》。(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