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出台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内蒙古新闻网  16-02-26 09:2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我区出台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新建城区应及时增设预防接种单位

  自治区卫计委近日出台了《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以巩固提高全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目标,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方案》指出,预防接种时,接种人员要对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充分告知,做到知情同意。预防接种人员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

  同时,自治区鼓励各盟市建设规范性和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对于服务儿童较多的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利用儿童信息化系统预约系统分时段通知儿童接种,避免儿童扎堆接种。此外,新建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应及时增设预防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记者甄海霞)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呼和浩特:非遗齐聚...
铁路春运剪影
闹元宵
诵经典 承母语
“乌力格尔”唱响...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天籁之音“颂春”
牧区娃的幸福“学堂”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