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乌达创城这一年 塑品质迎来花香满园
内蒙古新闻网  16-03-08 18:20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市新闻网  
 

  2015年,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乌海市乌达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实践活动,稳步提升市民思想道德水平、塑造人文品质,大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深化理想信念建设

  乌达区坚持把理想信念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定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乌达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在图书馆建立区级道德讲堂总堂,与社区、主题公园广场等共同形成主阵地,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在网络、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宣传展示相关教育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

  乌达区发动群众选树各级“身边好人”、市区两级道德模范52人,其中3人入选“内蒙古好人榜”,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并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公交司机慈连萍;为最大限度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善行义举”榜、“四德”榜,开展向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学习宣传活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乌达区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逐步形成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乌达区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推进会和“文明单位”创评活动,全区各级文明单位达到43家、文明经营示范店达到14家;开展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杯”服务竞赛活动,指导银行、通信等窗口行业文明经营,解决服务环境差、投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着力提高各行业、单位服务质量;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创建,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创建文明城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公众舆论向积极方向发展。

  乌达区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群众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对旅行社负责人、导游及群众进行文明旅游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和负面曝光,发布文明旅游提示信息,推动地区文明旅游工作进程。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乌达区制定完善《乌达区诚信“红黑榜”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工业企业诚信档案22家,与17家企业签订《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企业信用档案“一企一档”制度,加强诚信文化与法规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联系;率先在全市召开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会暨“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诚信红黑榜;扎实推进全区企业界“爱岗敬业·实干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引导企业家参与文明创建,营造全区上下诚实守信的和谐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乌达区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设立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宣传栏、橱窗,通过课间操朗诵、主题班会演讲等多种形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区常态化评选“美德少年”,共选出各级美德少年20余名,以榜样的“正能量”引领未成年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投入25万元高标准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总站,完成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翻修和功能完善,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志愿服务工作稳步进行

  乌达区把志愿服务作为创城重要载体,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乌达区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志愿服务工作,2015年在全区招募机关党员、社区干部及群众志愿者14064人,占城区常住人口的13.8%;注重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会礼仪、生活礼仪等文明礼仪培训工作,提升志愿者队伍素质;按照“十有标准”,建立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及社区志愿者服务站16个。

  乌达区加强组织制度保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志愿服务,并在全区成立志愿服务队197支;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社区、广场、街道等开展关爱他人、关爱自然、文明交通引导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呼和浩特:非遗齐聚...
铁路春运剪影
闹元宵
诵经典 承母语
“乌力格尔”唱响...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天籁之音“颂春”
牧区娃的幸福“学堂”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