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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以岭委员:建议完善中药审批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16-03-08 22:29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白林)“现在新药审批以西医病名+中医症候的评审模式,将使中医症候用药难以通过评审上市,这就从制度上扼杀了像六味地黄丸、补中益气丸等这种千古名药产生的机会,是中医药发展的重大损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岭药业董事长吴以岭说,应当尽快开放中医症候用药审批,使一批中医症候用药尽快进入市场。

  不仅是中医症候用药,创新专利中药面临同样困境。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到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三类以上(包括三类)化学新药数量依次为87个、116个、100个、77个,而2012年到2015年批准的专利中药数量依次为16个、14个、9个、6个。相比化学新药审批,不论是审批速度还是审批数量,专利中药均明显低于化学新药。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而新药评审是通过审查药品研发资料、发放生产证书、实现市场营销的关键环节,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必经途径,是国家重大专项巨大投资转化为药品服务民生的最终出口,所以新药评审方法、质量与进度等直接影响着医药产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吴以岭说。

  吴以岭建议,要让中医药在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首先要完善中药审批机制,使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中药更多更快地服务于人民健康。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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