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人民日报》在2015年刊登过一篇题为《内蒙古专题党课从问题抓起》的文章,主要报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对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请问内蒙古在从严治党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
王君代表: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从出台八项规定,到整治“四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内蒙古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健全完善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和问责追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得到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全党,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干部的培训轮训和面向基层大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统筹抓好各类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创新发展,积极创建“北疆基层党建长廊”,组织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重点工作,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地方党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明显增强,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持之以恒地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和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巡视和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形成了强大震慑,保持了高压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万多件,处置问题线索3.6万多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1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31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0人,县处级干部465人,移送司法机关38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42人。
五是健全完善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促进了责任落实,做到了切实明责知责、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考责问责。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实施意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管理、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