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2016全国两会 > 融媒体记者跑两会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 王君主持 巴特尔等参加
 

  我区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

  王君主持 巴特尔等参加审议

  3月11日,内蒙古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召开内蒙古代表团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巴特尔、乌兰、呼尔查等23名代表先后发言,就慈善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慈善法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完全赞同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说,慈善事业对扶危济困、改善民生、增进和谐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对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必要补充。制定慈善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措施;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代表们认为,慈善法是我国首部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加快补齐我国社会领域立法短板的法律,是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法律,是依据立法公开原则制定的法律,体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精神。这部法律全面贯彻了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体现了强烈的民生情怀,贯穿着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将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代表们表示,大会审议通过慈善法后,内蒙古将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慈善法,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指导、依法规范,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在全力做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慈善组织在扶助弱势群体、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注入新生力量。(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刘晓冬)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录制前的准备
“充电”学习
两会上,有一种气...
中外媒体聚焦内蒙...
【两会花絮】会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代表接受采访
最大任务是履职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