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注“事故快处理”公众微信号,广大交通参与者可以自行上传事故信息、现场照片,无需等待交警、保险公司勘察员到场处理。微信在线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共同到任意一处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协商、定责、定损、调解、理赔等一站式处理,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一)事故发生时间在7:30-19:30的时段内;(工作时间)
(二)事故发生在包头市行政管辖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共道路上;
(三)具有两方以上当事人;
(四)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且事故车辆均可自行移动;
(五)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
(六)当事人均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
(七)车辆均具有有效、真实的号牌;
(八)车辆均在检验有效期内;
(九)车辆具有有效的交强险且保单为本省籍;
(十)驾驶员均无酒驾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嫌疑;
(十一)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乘车人不涉及其他犯罪行为;
(十二)驾驶员在场且承认事故发生时由其本人驾驶;
(十三)未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车辆以外的其他设施受损;
(十四)非装载危化品车辆发生的事故,非特种专用车辆或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车辆,非正在执行任务的120急救车辆;
(十五)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总计未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