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法院为了加强对“老赖”的惩戒,将“老赖”们的“尊容”及简单信息,曝光在闹市区的大显示屏上,被众多来往市民围观热议,确实有很大的“杀伤力”。这一招不仅脱掉了“老赖”们的遮羞裤,也脱掉了众多“老赖”们耍赖到底的自信。
但是对于脸皮厚到无底线的“极品老赖”来说,似乎不够,因为既简单又简约地“曝”,尚不足“晒”到某些“老赖”的最痛处。“老赖”之所以成为“老赖”,必有其“耍赖”的“资本”,否则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所以,我们不排除某些“极品老赖”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任你围观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继续欠账不还,让法院拿其没辙。怎么办?答案是必须有后招,这后招就是进行深度曝光。
何谓深度曝光,即除了曝出上述几个常规项之外,还应该曝晒“老赖”们讳莫如深的话题,把整个案件中当事人的种种不良表现,形成文字公之于众。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犯案前科或不良记录,比如考试作弊、违反交规,驾照被扣等,证据确凿的,可考虑一并晒出来。若是涉及刑事案件,已定案、已宣判的,更是要坚决上屏。深度曝光的首要要求,就是要晒得有深度,唯有曝得足够详细,有了深度才会有力度,力度到了,“极品老赖”们才不会有“隔靴搔痒”之感,而是有切肤之痛。
曝光“老赖”还得有后招,这也是破解法律执行难问题的应对之策。“老赖”的存在与社会不良风气有关,与社会制度建设、公德培育有关,解决这些问题非一朝一夕的事。而解决“老赖”现象却有时间紧迫性,若一赖到底,赖到逍遥法外,致案件久拖不决,还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同时,深度曝光“老赖”作为后招,还必须解决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我国法理明确认为,隐私权所保护的内容,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活动和空间。所以,深度曝晒不等于曝光“老赖”的个人隐私。唯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尊重个人隐私权的基础上,通过走相关法定程序,在获准法院同意的前提下,深度曝晒才有实行的条件。(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