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领导
32.强化“三农三牧”工作组织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以更大决心、下更大气力加快补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牧区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牧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把熟悉“三农三牧”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盟市、旗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加大对“三农三牧”领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领导“三农三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农牧民群众的长效机制。强化对“三农三牧”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33.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统筹谋划农村牧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牧区执政的组织基础。旗县党委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建立盟市、旗县和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牧区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开展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加强嘎查村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从严加强农村牧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抓好嘎查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456”工作法,全面推行“党员中心户+协会”党建模式,抓好“五级示范抓引领”等工作。强化嘎查村干部待遇保障、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保障。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对农牧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
34.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苏木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全面推广嘎查村民主管理“532”工作法,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实践,探索嘎查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农村牧区社区治理结构。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加强农村牧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进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牧区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农村牧区不良风气专项治理,整治农村牧区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扰乱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 35.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基层大讲堂、文化墙、宣传栏等阵地,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农牧民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契约精神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牧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牧区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开展“乡风文明大行动”,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和新乡贤文化。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草原文明,加强农村牧区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抓好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