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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00多万元的宾馆被拆,该找谁?
内蒙古新闻网  16-03-30 10:2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做梦都没想到,我投资300多万元的宾馆竟然被维多利摩尔城管理方强拆了。”3月25日,王元元站在自己一片狼藉的宾馆内,欲哭无泪。维多利摩尔城A座11层的A1107号商铺,是王元元与几位朋友开的一家主题宾馆。春节过后,当王元元来到自己商铺时,发现自己商铺的门已被撬开,店内的设施设备也已被拆得七零八落。“造成如今的局面,都是源于一次意外。”王元元叹了口气说,“2015年7月,我的主体宾馆被水浸泡过,之后与商场方一直没有谈妥赔偿事宜。”在王元元提供的一段视频中显示,店内的人正穿着拖鞋清理积水,而店内的积水已经淹过了脚踝。“摩尔城总共12层高,位于12层的是摩尔城行政管理部门,当天雨水先灌进了12层,之后才将我们11层浸泡。”王元元说。“由于宾馆没有窗户,通风差,店内潮湿,无法开业,之后我便关门停业了。”王元元说,关门停业之后,她与合伙人便开始与商场协商补偿。摩尔城商场投保的保险公司经过定损认为,应赔偿王元元商铺6万元左右,而王元元则认为,自己的商铺损失了近30余万元。于是,协商赔偿的事宜一直未果,而房租她也一直未交。3月25日,记者来到位于11层的A1107号商铺,只见商铺内漆黑一片,脚下的一些地砖被撬起,头上的吊顶也被拆除,里面胡乱堆放着拆下来的建筑材料,已经很难分辨出这里之前是一家宾馆。王元元告诉记者,这家宾馆她总共投资了300多万元,发现宾馆被拆除后,她先后去找物业部和商场方,对方均承认是商场方将宾馆拆除的,至于之后的事宜,让她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她在春节前,曾经接到过摩尔城管理方的通知,通知称如果她再不缴纳租金和物业费,将采取强制措施。王元元提供的一份《维多利集团摩尔业态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显示,王元元的商铺租期为8年,其开业日与摩尔城整体开业日相同,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王元元说,宾馆的房租每月为10640元,物业费为21000元,支付方式采取的是押三付三。2015年1月,她向摩尔城商场方支付了一季度3个月的房租和物业费,并且缴纳了3个月的押金。到了4月份,因为之前物业在服务当中很不周到,她暂时拒绝缴纳下一季度的物业费,但缴纳了第二季度3个月的房租。到了7月份,宾馆突然被浸泡造成停业,她就没再缴纳房租和物业费。记者看到,在《租赁合同》第二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该商铺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承租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90日内乙方既无法经营,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王元元说,她的宾馆被泡后,她一方面在与商场方协商赔偿事宜,另一方面也曾计划将宾馆改做其他行业,结果商场方的多位负责人一直没有明确表态如何解决,最终将此事拖到了90日之后。同时,王元元又向记者指出了《租赁合同》中第二十六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享有该商铺的使用权时,则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作出相应改正的积极有效举措,直至完全改正,若经过甲方改正仍无法使乙方继续享有该商铺使用权,在该期间内,乙方无需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所以她认为,由于商场方的原因才导致自己的宾馆被淹,对方一直没有积极处理此事,所以她不应该承担2015年7月份之后的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当日,记者来到摩尔城12层行政办,11层楼层经理王先锋称,按照公司规定,她无权接受媒体采访,目前此事已经交由维多利集团法务部处理,记者若想采访,只能联系法务部。之后,记者与维多利集团法务部聂律师取得联系,聂律师称,就摩尔城一主题宾馆被拆除这件事,因为涉及到宾馆经营者拖欠物业管理费和租金,以及宾馆被水浸泡造成的损失,和最后宾馆被拆除该有谁来承担责任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分清责任方,确定赔偿数额。 (记者杨岩泽)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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