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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部门回应3家民营医院被停业、取缔
内蒙古新闻网  16-03-30 14:2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呼市3家民营医院被停业、取缔》追踪

  针对网友质疑的3家医院处理结果,卫生部门作出回应

  平安医院被吊销许可证罚款3万元

  3月25日,本报报道了呼市3家民营医院(呼和浩特平安医院、呼市复兴医院、都市丽人医院),因乱收费、殴打患者被停业、取缔一事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质疑,为何同为医生手术台上涨价问题,呼和浩特平安医院和呼市复兴医院两家医院的处罚结果却不同。

  昨日,呼市赛罕区卫生局回应称,经进一步调查和依据新掌握的患者提供的证据,对平安医院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罚款3万元的处罚。

  对于呼市复兴医院被取缔一事,玉泉区卫生局也作出了进一步解释。

  疑问:同为价格问题,两家医院为何处罚不同?

  回应:平安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

  3月24日,呼市卫计委对呼市3家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不少网友针对处罚情况提出质疑:处罚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同为医生手术台上涨价,对两家医院的处罚结果却不一样?

  昨日下午,赛罕区卫生局医政科武科长介绍,索先生于2月28日在平安医院做包皮手术,手术过程中,被告知手术费从1100多元加到7280元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赛罕区卫生局于3月1日到平安医院进行调查。3月5日,经专家和赛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反映的问题展开核实,要求平安医院停业整顿。

  武科长表示,当时的调查情况为:为索先生做手术的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的资格证没有在平安医院注册,属于非卫生技术人员。平安医院给出的解释是,由于这名医生和护士刚来医院工作,没来得及注册。卫生局根据国家在1994年颁布使用至今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对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处罚依据,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医疗机构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该医院任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故罚款3000元。

  武科长解释称,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手术后,索先生到内蒙古医院又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为手术做得挺好,但费用太高。按照当时的证据,无法对平安医院作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随着调查的深入,最近又接到患者对平安医院的投诉,并提供线索,该医院在包皮手术和妇科等项目上存在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昨日,赛罕区卫生局对平安医院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罚款3万元的处罚。武科长进一步解释:“吊销许可证意味着该医疗机构以后不会存在,这是最严重的处罚。”

  疑问:复兴医院为何直接被取缔?

  回应:医院提出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故注销

  昨日下午,呼市玉泉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全红表示,对复兴医院进行取缔,是通报会上的一种表述。实际上,是复兴医院提出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卫生计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注销了复兴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意味着医院没有再开的主体资格。”李全红解释。

  关于于先生反映复兴医院的问题,实际上是价格问题,归其它部门管理。卫生部门主要针对医疗机构与患者的医疗纠纷和诊疗中遇到的人身伤害进行管理。“卫生监督所接到这样的投诉,首先是协调,如果协调未果,就需要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还可以协调,如果再次协调不成,患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李全红说。

  李全红介绍,除于先生反映的问题,针对复兴医院的投诉曾接到过5起,都是关于价格方面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已经放开,按照市场机制定价,由发改委物价部门管理。目前卫生部门已将价格方面的投诉材料送到了发改委物价部门,针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投诉,已经交到工商部门。

  针对都市丽人医院的处罚结果,呼市卫生计生委宣考科张科长表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待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会依照有关法规做处罚,停业整顿是调查期间的行政处罚。记者邢占国实习生王乐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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