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草原生态补奖政策。2016年计划实施补奖面积1372.93万亩,其中禁牧381.73万亩、草畜平衡991.2万亩。禁牧区要坚决禁牧,草畜平衡区严格实施草畜平衡制度,根据草牧场状况和载畜标准,以草定畜。资金的发放和禁牧、草畜平衡任务的落实以及饲养管理模式的改进等挂钩,保证资金真正发挥出补助、奖励、激励、约束的多重作用。
二是严格划定草原生态红线。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对红线范围内原有的开发活动进行清理整顿,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完成草原和土地确权承包工作,加强对天然草牧场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恶意的商业化利用,坚决防止掠夺式经营;制定《草场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打储草和草牧场流转行为。
三是全力推进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完成林业建设7.7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7500亩、围栏封育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500亩,围护重点公益林5万延长米。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加强元上都遗址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省干道两侧的生态建设,实施小扎格斯台淖尔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围绕沙源治理工程,整合飞播造林、工程固沙等项目,在浑善达克沙地建设“百万亩沙柳基地”和“百万亩沙地榆基地”。
四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污染治理,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电厂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进农药、化肥、地膜的减量使用。建设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现场监管,确保全旗环保设施运行率在95%以上,达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