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首批10人驾考自学直考领到学车专用标识
内蒙古新闻网  16-04-07 08:3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要求,包头市是驾照自学直考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4月1日,自学直考正式启动,一早,包头市车管所考务中心,首批10名考生通过自学直考审查,领取了学车专用标识,正式开始了自学培训。

  驾照自学直考要求多

  “我觉得自学直考更方便,练车的时间也更加灵活,而且跟着自己的家人朋友学习,心情更放松,自己家人比较有耐心。”刚刚领取了学车标识的小李说。

  “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全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备受大家关注,包头有幸成为试点之一。也就是说,今后,考驾驶证可以不通过驾校学习,用自己的车练习驾驶,然后直接参加考试。”包头市车管所考务科科长王建军介绍说,“按照规定,自学直考的报考人,先进行照相,体检,然后在互联网上注册,再在互联网上预约考试。约考完以后,报考人由随车指导员驾驶自学车陪同到包头车管所,领学车专用标识,还有学习驾驶证明,就可以上路进行学习了。”

  自学直考用车应该是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必须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目前,包头市有2家企业可以为自学用车进行改装,分别是包头华源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广联汽修。

  11条道路为特定的驾驶训练道路

  包头市车管所实地调研,在包头的旗县区划定了11条道路,作为特定的驾驶训练道路。

  11条驾驶训练道路分别是:一、昆区的西哈公路由西向东10公里处和经一路交叉口向南路段与纬三路丁字口向西路段;二、开发区的曙光路与黄河大街路口往南至校园路口路段;三、滨河新区的创业大街与火炬路口至荣泰路段;四、青山区的装备园区大道与园区南路口往西至建华北路路段;五、白云区的地质道往南路段;六、固阳的包钢球团厂马路对面向西左转弯1.6公里向北路段;七、达茂旗的百灵大街与东外环交叉口北路段;八、土右旗的110国道与沙兵崖路口往南路段;九、青山区的装备园区大道与力德大道交叉往北路段;十、滨河新区的秋实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往东路段;十一、东河区的铝业大道与汇泽路口至纬三路路段。

  其中,1至5为单纯训练路段;6至8为不定期考试路段,在非考试日可进行训练;9至11为考试路段,在考试结束后与节假日期间可进行训练。

  同时,包头市64所驾校将为自学学员提供场地,有收费的也有免费的。博学驾校负责人武虎贵介绍:“按照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实际操作项目每小时最高不得超过40元。如果在特定时间段,比如12:00-14:00,训练场地有空闲的情况下,可以免费。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学员申领的学习驾驶证明有3个月的时效性,学员必须使用证明上规定的车辆,随车指导人员必须是同一人。辖区的交警会在路面上对练车证明、驾车标识、制动装置、后透镜等进行检查。

  王建军提醒,在自学直考的过程中,大家不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随车指导人员将受到处罚;自学人员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或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随车指导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自学人员将受到处罚;将不合乎规定的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行为人将受到处罚;具备资格的自学人员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让不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如发生事故,由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宿珺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晒晒我的全家福
小气象迷
创业带动就业
气象科普进校园
录制前的准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春回草原
做传统手工 学民族文化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