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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成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1 11:27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国家民委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了严格评审和公示,命名了146个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榜上有名,成为我盟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丰富民族工作载体,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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