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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不能一拆了之+还需多方发力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2 08:5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不能一拆了之

  部分商家或业主通过设置车位锁、桩位等手段将停车位占为己用的现象非只一日,相关部门对私占车位的地锁和桩位进行强行拆除的整治也早已有之,何以总是常查常有,有拆有建呢?此次新城区交管大队一中队在排查过程中一天就拆除了100余个私自加设的桩位,一方面反映了交管大队对这一违规现象的整治力度和速度,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私设地锁和桩位的普遍性与顽固性。

  事实上,不只是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私人地锁,将地锁直接安到盲道上使行人正常通行受阻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当前,很多城市都对此出台了治理办法,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私设地桩、地锁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若当事人不在场或拒不拆除,将进行强制代拆,并处以罚款。因此,对于在公共停车位或盲道上私设地锁和桩位的违规商家和业主,除了对其地锁和桩位强行拆除,还应予以严厉处罚,而且要记录在案,对屡犯者应实施加倍处罚,罚到其心痛手软,自然再不敢滋生私设地锁的违规念头。(文/刘云海)

  还需多方发力

    道路上的临时停车位是公共停车资源,设置车位锁占为己有,不仅是一种自私行为,还会加剧停车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因此,首府交管部门依法取缔私占车位地锁,体现了应有的管理责任。

  应该看到,这种现象在城市停车位愈发紧缺的当下,已成为许多城市的一大痛点。从这个角度看,解开私占车位之锁,在交管部门出击的同时,还需多方发力。一是鼓励和引导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住宅小区开放停车位,在保障自家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现车位共享。二是需要相关部门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停车位、建设停车设施。

  总之,城市停车问题是一大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共同努力解决。这样,才能让更多私家车找到规范有序的停靠港湾,不再为停车难私设地锁。(文/梅新)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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