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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为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2 09:2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原标题:市环保局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管理,市环保局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行为,积极发挥机动车环保检验效能。

  一是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当中,做到依法开展工作,靠法解决问题;二是转变管理模式,发挥在线远程监控的作用,采取“视频监管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一对一”督导的方式,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完善修订《呼和浩特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印发《呼和浩特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考核登记表》作为其内部管理和自查自纠的依据,使检测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执法人员对检测机构每天运行情况进行登记记录,认真填写《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在线监控情况登记表》,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确保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记者张守敏)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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