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明确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多管齐下弘扬环保正能量
紧密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四个全面”的时代内涵,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2016年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开拓视野,解放思想,以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参与意识为宗旨,整合资源,凝聚共识,创新环境宣传教育的形势和手段,增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谱写内蒙古环境宣传教育新篇章,开创新局面。
依托媒体资源,唱响保护生态环境主旋律。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内蒙古党委和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深入宣传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进一步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主导性和针对性。围绕全区环保综合执法大检查、大整治,环保世纪行等行动,加强宣传自治区各地环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突出典型宣传,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优势,扩大环境信息的覆盖面。发挥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内蒙古电视台驻内蒙古环保厅记者站和《环保信息交流》“两站一刊”主阵地作用,丰富宣传内容,以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力,唱响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
共享部门资源,广泛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以新环保法为依据,拓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调动各级环保、宣传、文明办、教育、以及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推动环保宣教工作的合力。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环保20年”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内蒙古环境保护20年变迁与发展。以“六进”活动为载体,启动“2016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工作。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联合多部门以“六进”为平台,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倡导合理消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和培养公民环境意识、节俭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挖掘教育资源,提升全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强化环境示范教育,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和“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指导、申报验收工作,扎实推进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大力开展环保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强化环境职业教育。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种资源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校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和环境教育基地负责人进行环保培训,强化环境社会教育,增强环境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16年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作为指导性文件,统领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为各地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提出要求、指明方向,对努力营造政府关注、企业关切、公众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全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积极作用。(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