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包括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应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工勤人员,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岗位表为准》);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4月18日前、1980年4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以《岗位表》为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来源:内蒙古晨报 记者 张昊文)
附: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党群系统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
政府系统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