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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发放社保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减负”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5 11:35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今天我领到了2220元钱的社会保险补贴,这个钱对我来说帮助太大了,这个惠民政策真是不错啊!”刚刚领完养老保险补贴的市民孙永辉高兴地说。4月11日,乌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启动,发放首日便有2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领取到了社会保险补贴。2016年,乌市将累计发放201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1132万元,惠及4733名就业困难人员。

  记者从乌市就业局了解到,社会保险补贴是国家扶持就业困难人员的一项优惠政策,为缓解这部分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压力,国家给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补贴。发放标准是按照全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因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险种不一样,每个人领到的补贴钱数也有所不同,201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最高可领取3000元。

  从2015年开始,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一险或两险补贴,只要是符合领取补贴标准的人员都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经就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连续享受三年。

  一句话点评:社保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但减轻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负担,而且也帮助他们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驻站记者 梁子晶 通讯员 曾巍 陈军)“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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