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再出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想干事”的思想基础。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当前重点工作和党委换届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报道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红心似火、身正如山”勤廉并重的红山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形成“会干事”的工作常态。将“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建树新形象”作为公开承诺体现在“两个责任”签字背书中,通过签字背书让科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兑现承诺。鼓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会干事”的工作常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干成事”的实际效果。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工作、25个重点项目实行监察台账式管理,进行跟踪问效,提供纪律保障。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涉及“不作为”或“变相不作为”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形成警示威慑。
元宝山区: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民主测评办法。民主测评单位分为12个镇乡街、18个党群部门、40个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三大类,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成效每年进行两次(6月底和12月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区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单位一把手,属于区委、政府管理的干部,将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离岗培训和组织调整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属于条管单位的干部,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公函,通报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阿鲁科尔沁旗:“四个着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教育引导和监督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对专项活动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提高社会关注度。着力纠治问题。监督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治措施,集中纠正整改。把查纠问题贯穿活动始终,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着力监督问责。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跟踪检查、重点回访等方式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着力奖惩激励。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实绩目标考核、日常动态考核相结合,把实绩目标综合考评作为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激励奖惩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通讯员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