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昨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彰显了自治区党委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
据统计,我区现有食品安全监管对象33.6万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160家、食品流通企业20.7万家、餐饮企业8.85万家、食品小作坊等约3.74万家。安全是这些食品企业的生命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平稳的。在我们这样一个农牧业生产大区、农畜产品重要加工输出基地,能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实属不易。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比如,机构设置、经费投入、监督检验能力、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很多亟待补齐的短板。我们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众所周知,食品产业链长、涉及环节多,哪一环节出现漏洞,都会殃及上下游的食品安全。因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各环节领域的隐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警示、震慑所有企业不敢越雷池半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扭转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如今,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责任,也离不开每个人的“较真儿”意识。以法治为保障,大家共同行动起来,我们才能放心享受舌尖上的美食。(内蒙古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