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当结束了在泰国的7天自由行之后,市民周女士与另外两位同伴打算乘坐事先订好的春秋航空某航班回国。飞机起飞前三小时,当周女士一行办理登机手续时却被告知,由于此趟航班的机票超售,三个人中有两人可以乘坐该航班回国,另外一个需改乘稍晚些时候的另一班飞机。
▲机票被超售旅客无奈“曲线回家”
当被告知“你们来晚了,飞机没有座位了”时,周女士一行三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回复。她说:“半个月前我们订好的机票,怎么说超售就超售了呢?”在曼谷素万那普机场,周女士等人与机场工作人员理论了许久,周女士坚持要三人一起走,然而对方工作人员最终扔下一句:“必须分开走,如果现在这两人不走的话,我们就不管了。”
争论无果,无奈之下,为了尽快回国,周女士一行人不得已做出选择:两位同伴按原计划乘坐该航班回国,而周女士一人乘坐稍晚些时候的另一航班,该航班的目的地是上海。此外,工作人员还承诺,周女士到上海后,当地机场工作人员会为她安排当天,或最晚第二天的航班回包头。
4月9日凌晨1时许,周女士只身一人到达上海浦东机场。该机场负责接应周女士的工作人员见面后只说一句:“这就是‘超售’的那个?”便没有再透露其他信息,当周女士询问自己被安排坐哪趟航班回包头时,对方的回应只有:“不清楚”。这期间,春秋航空的客服人员给周女士打电话询问情况,当忧心忡忡的周女士再次询问回包头的情况时,客服人员只说一句:“接你的人会为你安排”。
就这样,当日凌晨2时许,周女士坐上一辆指定的面包车,被送往机场附近一个小渔村内的一家宾馆。据周女士回忆,当时四周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隔壁房间还有酗酒的旅客在吵闹,无奈伴着恐惧,她一夜辗转反侧,直到这时,她还以为睡一觉便可回家了。
▲自行订票回包投诉暂未收到回复
当日上午,当周女士拉开窗帘时,她才看清楚自己身处的环境:没有人、没有车、只有大片大片的田地。随后,他从宾馆工作人员处得知,这里没有交通工具,想出去要得打“黑车”,但“黑车”也很少。此时,周女士拨打春秋航空公司的客服询问后才知道自己被安排回包头的航班是10日的。她事后对记者说:“明明说能尽快安排,这都拖在10日了,而且把我一个人放在偏僻的地方,真是太气愤了。”无奈之下,周女士自行订了回包头的航班,并打电话给客服人员让他们尽快安排车将自己接至机场。
14时左右,当周女士到达机场后,春秋航空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递给她一份《弃乘及和解声明》,上面注明弃乘补偿的客票差价等信息,让她签字。疲惫的周女士当时只想一心尽快回家,不愿意签署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因此她没有在《弃乘及和解声明》上签字。她对该工作人员说:“等回去之后再说吧!”
原本想着等回包头再处理这些事,没想到,10天时间过去了,这一事件再无人问津。4月18日,周女士给民航总局打电话投诉春秋航空公司,并要求赔偿。民航总局的客服人员答应周女士,七个工作日内给她做出回复,截至目前,她暂未收到回复。
▲航空公司严重违约理应尽快赔偿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冠坤,李冠坤表示,首先,预订购买机票后的周女士与航空公司已经形成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航空公司依约应履行约定的服务内容,即应向周女士提供预定航班及座位并将周女士运送到预定的目的地。但因航空公司超售的行为而致使乘客周女士行程改变,无法按时登机乘坐预定航班,也无法到达目的地,甚至造成长时间延误,航空公司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航空公司应当对周女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即便航空公司对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进行适当超售行为属于国际航空界通行做法,但航空公司也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因为周女士作为消费者与航空公司达成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按时乘坐航班,但航空公司超售行为导致周女士无法按时登机,合同目的落空不能实现,航空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快速为周女士免费安排其他航班并做好相应补偿,如此,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也能有效补偿消费者周女士的损失。记者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