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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如何给“她们”更多安全感?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6 10:52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核心提示:《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性骚扰情形的,女性有权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妇女组织和有关机构投诉:(一)在生产劳动地点、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用肢体动作挑逗和戏弄女性;

  4月5日,微博名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讲述自己在北京一家酒店遭受陌生男子劫持的经历,引发网友关注。弯弯表示,4月3日其在位于朝阳区酒仙桥北路望京798和颐酒店入住时,被陌生男子跟踪后强行拖拽,其大声呼救后,酒店管理人员失责,围观者反应冷漠。最后在一位女性房客救助下,陌生男子逃走。一时间,事件引发众多关注,网友们众说纷纭。有对女孩遇袭真相的猜测,也有对酒店极速扩张后管理失范的拷问,还有对公安等职能部门存在失职失察的指责。随着网上话题讨论深入,各种演绎段子被不断翻炒出来,如假冒亲属、夫妻关系拉扯拐骗女性等等,网络情绪更多体现女性对自身安全担忧,“我们遭遇到类似极端的事件怎么办”?

  北京市公安局事发五天后将“朝阳798和颐酒店一女子被袭”视频中的涉案嫌疑人李某抓获。事件真相大白。李某到朝阳798和颐酒店发放招嫖卡片,以为网友“弯弯”是“同行”,影响了自己团伙的“买卖”。李某对网友“弯弯”进行拖拽,意图驱赶。后因女事主反抗、呼救,李某逃离现场。随后警方将该犯罪团伙其余5人抓捕归案。酒店管理方在反复进行危机公关后,也给出了三份致歉声明,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网友“弯弯”也达成了发帖初衷。至此,事件基本结束。但有关女性的安全关切疑虑并不会彻底消失。有部分媒体和网友大声疾呼,一味单方面强调“自我保护”而不反思完善安全制度,则是将避免危险的责任转嫁给女性个体,将注意力从真正的施暴者身上移开。“难道女性不会空手道、防狼术就不能出门了吗?”改善社会环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那么,到底该如何给“她们”更多安全感?

  律师:遇到不法侵害,要诉诸法律

  针对这样的事件,内蒙古万生律师事务所主任田会坤说,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社会活动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相对易受侵害。针对女性的保护,我国目前有《妇女儿童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中涉及到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

  法律针对所有个体

  《妇女儿童保护法》是一部原则性的法律,而不是规则性的法律,就是说这部法律在操作层面相对弱化,是原则性的指导,没有细化的规则。如果违反了《妇女儿童保护法》,在实践中涉及的问题还需寻求其他的法律保护,比如《刑法》、《治安管理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

  田会坤给记者分析了和颐酒店这一案例,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执法部门依据的是《治安管理条例》对这种拉扯行为进行处罚。他在网上也关注了这个案件,其原因是这名男子本身是发小广告的,他将那名女房客误认为也是发小广告的,觉得她抢了自己的生意,所以对该女子进行拉扯。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是有它自身原因的,而不是没有原因的侵害。

  田会坤说,就他的出差工作体验,女性在社会活动中的安全性是处于正常状态的,类似的事件并非常态。对于女性的侵害,作为一名律师,遇到的一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较为偏远的地区,存在妇女拐卖的问题。城市中,主要是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相对不平等的地位。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女性一般处于弱势地位;离婚时,女性在财产取得权方面也相对弱势。

  田会坤说,法律针对所有人,“虽然相对男性,女性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是成年女性毕竟也是成年的个体。”

  围观不救怎么定性?

  对于这一事件,酒店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酒店对长期散发黄色小广告这件事情上不作为。另一方面,酒店作为经营者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有义务为其经营范围内的顾客提供相对安全的环境。如果因为此事发生损害,经营者有赔偿的责任。

  而对于围观者的冷漠,田会坤说,也只能从道德上去谴责。“因为一般人群鉴别有难度,不知道是夫妻、情侣间的问题,还是侵害问题。而且有时候救助、扶助会产生很多后果,比如扶跌倒的老人被讹。”

  田会坤建议女性们,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案。“有些女性怕名声不好,不愿意声张。这样反而助长侵害方的气焰,所以一定向执法部门及时寻求保护。”

  妇联:女性要勇于保护自己

  针对这样的问题,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王玉英说,女性一定要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遇到这样的问题,要勇于反抗制止,发生了某些后果后,也不要因为怕有损名声就保持沉默。妇联的维权热线为12338,女性们遇到意外侵害时,也可以拨打这个热线向妇联进行投诉。

  王玉英告诉记者,2012年,我市出台了《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进行了保障。“我们妇联就是帮助那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给妇女儿童建立维权直通车,2015年,市妇联在内蒙古万生律师事务所和内蒙古道扬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包头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我们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牧区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婚姻家庭纠纷,比如家庭暴力,妇女在离婚时遇到的财产分配问题,等等。对于遇到意外侵害向我们妇联投诉的案例,我们还没有接到过。”

  针对女性意外侵害的投诉,如何帮助她们维权?王玉英说,妇联还没有先例。不过《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性骚扰情形的,女性有权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妇女组织和有关机构投诉:(一)在生产劳动地点、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用肢体动作挑逗和戏弄女性;(二)故意撕脱女性的衣服,明显暴露女性身体隐秘部位;(三)故意触摸女性的身体;(四)用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片、声像、电子信息骚扰女性;(五)利用其它方式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王玉英说,如果女性遇到意外侵害向妇联投诉,妇联可以帮助她们进行维权,“比如帮助她们报警,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也可以给她们一些法律援助。”

  王玉英说,女性遇到意外侵害,首先要拨打110报警,同时呼吁围观群众尤其是男性群众遇到这样的事情要出手相助,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教育:安全教育要系统化细分化

  女性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应该是从小培养。据了解,教育部门要求学校每周必须有0.5课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涉及交通、法制、消防、防溺水、食品、禁毒、防踩踏、校园暴力等方方面面。但是,某中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安全教育的教师认为,面虽广,但过于泛泛、笼统,没有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他认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应该细分化、系统化,并且纳入到常态化、具体化的教育教学中。

  这位教师负责该中学的安全教育12年,他说,十多年来,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大体没变,涉及到学生安全的方面几乎全部涵盖,但是内容泛泛,没有细分化、系统化。“比如说,女生占到学生的一半甚至更多,对于女孩子的安全教育自然应该细分出来,小学、初中、高中,不同的阶段进行相应阶段的安全教育,形成一个衔接的系统。其他方面的内容也应如此。”但是,这位教师说,目前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还非常笼统,并没有专门涉及到女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另外,安全教育并没有被纳入常态化的教育教学中,这位教师说,一方面,教师和学生们,尤其是高中阶段的师生们,“没有时间”去进行安全教育。另一方面,安全教育本应起到预防的作用,而目前往往是“发文件教育”,出了什么样的事件,就发文件让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我认为,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如果学生的生命受到侵害,怎么谈得到学习。另外,整个社会包括女性的安全意识,都是应该从小进行教育的。”因此,他认为,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系统非常必要。

  这位教师说,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十多年来,教育手段越来越先进,从黑板到多媒体,形式越来越生动多样。但是内容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他希望学校安全教育能够系统化、细分化。

  内蒙古蓝天救援队直属队联络官傅钰说,据他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关于女性保护的民间社团组织。内蒙古蓝天救援队正在做一个社区防灾减灾的项目,其中会涉及到女性防侵害方面的内容,以后还会做成网络视频和APP,供大家来学习。“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将来也可能开设相关的课程,与妇联合作,给女性朋友们讲讲如何防侵害。”

  -记者手记漠视也是一种“伤害”

  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暴露出女性安全保护不足的隐患。这不仅是女性个体的责任,更多的责任,在环境,在旁观者是否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社会是否能够提供安全保障的体系。人人都有母亲姐妹,她们在身体素质、社会心理上总体处于弱势,有更多安全需求。能否给予女性最大的“安全感”,涉及社会治安问题,更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法律能够匡正的,执法必严,重拳打击;道德方面彰显人文关怀,关爱尊重,从我做起;社会层面更多关注,仗义执言,施以援手。这是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一旦漠视别人受侵害,就等于默认自己可以同样被侵害,对己对人都是一种“伤害”;如果一旦漠视一些女性安全保障的呼声,等于无视整个社会成员的安全关切,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从谈起了。(记者郭燕)

[责任编辑 孙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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