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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常委会举办研讨班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呼尔查讲话
 

  4月25日至26日,全区人大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2015﹞24号、18号文件解读研讨班在乌兰察布市举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在开班仪式上作了讲话,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土右旗、扎兰屯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24号、18号文件进行了解读。全区各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了研讨班。

  会议认为,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5﹞24)和转发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18)两个文件,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准确把握两个文件的重要内涵,落实好文件精神,对于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人大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作为提高各级人大履职能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主动取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联动,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人大要继续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以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实际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杨凡)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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