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地毯式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7 10:1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管理及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强化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规范我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地毯式检查”。

  《通知》指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严格按照执业地点、诊疗科目进行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校验。不得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机构名称,严禁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会诊、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报告、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通知》要求,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在医疗收费窗口或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等醒目位置,通过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公示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信息,供患者监督。规范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包括药品价格(药品名称、剂型、单位、规格、生产厂家、价格等,并明示是否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材料价格(品名、规格、产地、计价单位、价格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等)。要建立和落实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并免费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做到一日一清。每日清单要注明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全媒体记者甄海霞 通讯员王栋明

[责任编辑 孙静华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包头市五人制足球...
刺绣人生
内蒙古大型科研仪...
出入扫一扫 实名...
别把文明弄丢了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乌兰察布机场实现通航
草根足球 享受快乐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