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颁发首张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7 20:4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4月2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了区直机关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自治区机关、自治区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我国长期存在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等问题,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降低了行政效率。为此,中央编办3月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为机关、群团发放统一式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初始发放工作。

  为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统一代码以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此前,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已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于4月中旬召开了全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会,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业务流程进行了讲解示范。并于4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机关、自治区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事项。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机关、群团需持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申请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则要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申请表及服务指南请登录“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查询与下载。(记者 杨凡)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包头市五人制足球...
刺绣人生
内蒙古大型科研仪...
出入扫一扫 实名...
别把文明弄丢了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乌兰察布机场实现通航
草根足球 享受快乐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