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无证驾驶压路机 呼和浩特市一司机受处罚
内蒙古新闻网  16-05-25 08:4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5月24日9时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交警在东二环与新华大街交会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装载机和一辆胶轮压路机一前一后沿东二环由北向南缓慢地开过来。由于这样的工程用车不允许上路,于是交警上前检查。

  检查中,交警发现装载机驾驶员持有B2驾驶证,就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标志作出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但是在检查胶轮压路机的驾驶员郑某时,他称自己没有驾驶证。通过查询,交警发现郑某在2012年底取得了C1驾驶证,但是驾驶工程车上路需要B2驾驶证。经过了解,郑某从2014年开始至今已经违法驾驶了两年工程机械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郑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目前已被新城区交管大队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新城区交管大队还对他的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扣留车辆。(记者 艾文涛)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牧民过上了现代生活
上门免费为牧民体检
选岗位
发放爱心绿手环
中国二人台教育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高考减压
牧草长势堪忧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