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蒙古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发展目标与指标进行细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
在世界经济曲折复苏、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确定上述一系列发展目标与指标的依据是什么?在实现发展目标、完成发展指标的道路上,内蒙古需要排除哪些障碍、补足哪些短板?
即日起,本报选取内蒙古“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部分主要发展目标与指标,开设“数说十三五”专栏,通过采访专家学者、《纲要》起草者、业内人士等,解疑释惑,多层面展示内蒙古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自信和发展进程。
“内蒙古‘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确定在年均增长7.5%左右,是一个符合区情实际、符合形势发展的目标。”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付东梅说。
区内专家学者认为,从区情实际看,“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10%,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全区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五大基地”建设催生的新增长动能正在逐步发挥稳增长作用。因而,经过全区各地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7.5%左右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从形势发展看,进入“十三五”,随着内蒙古经济总量的扩张,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增加的GDP相当于内蒙古“十五”初期一年完成的经济总量,因而总量扩大必然会导致增速放缓,这是正常发展规律。与此同时,当前内蒙古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区内经济下行压力凸显,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增长动力不足,而新兴产业正在孕育形成,因而将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目标确定在7.5%左右(略低于全区“十二五”期间10%的生产总值实际增长水平),是一个务实的增长目标,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留下了空间。
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基础上从4个方面发力:适度扩大有效需求,改善供给侧质量,改变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的局面;按照集约发展路径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补齐农牧业发展短板;按照建成“五大基地”的产业定位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补齐产业发展不充分的短板;推进服务业和基础设施质量提升、水平提高,补齐服务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短板。
专家学者们认为,7.5%是一个中高速增长水平,是一个需要经过艰辛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本报记者 杨帆)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30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