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发票。上面没有领导的签批,而且附件上备注写的是“母亲看病”。巡察组经仔细核对,确认系六镇镇财政所所长李义龙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3600元租车费用。
【热议】为母治病,是儿子的责任和义务;廉洁奉公,同样是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一定要公私分明,拿公款为自己的私事买单,是违法违纪。用公款换来的孝心,又会受到谁的称赞呢?面对纪委调查,财政所长李义龙的坦白,既让自己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让该有的孝心回来了。但这也给所有的领导干部敲了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让公款真正姓“公”,如此为官方才“踏实”。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