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正文   
通辽:欠钱不给还打人 民警果断处置
内蒙古新闻网  16-06-16 09:5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6月1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香山农场派出所处理一起因欠款引起的酒后殴打他人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

  当日14时,香山农场派出所接到香山农场二分场居民周某报案,称13时其儿媳郝某被邻居李某打伤,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得知,两个月前,李某向郝某的丈夫周某某借了50元钱一直未还。案发当日11时,郝某到李某家要钱,李某说午饭后会将钱送至郝某家中。李某饭后到商店买烟回来时,看见妻子张某和郝某在外面聊天。他想到郝某要钱一事心生怨恨,借着酒劲与郝某发生口角,将郝某打伤。

  了解情况后,民警传唤了李某。此时,李某属于醉酒状态,拒不配合,还对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民警将其强制传唤到派出所,但李某仍大喊大叫,继续对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并脚踹防护栅栏。因李某和郝某两家是对门邻居,在李某酒醒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讲清了双方的对错,并批评教育了李某。李某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郝某。

  对李某在派出所内扰乱单位秩序一事,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李硕恒)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呼市地铁一号线乌兰夫馆站今日开工
内蒙古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临门一脚
“血液连接你我”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五月五·庆端午——“五彩粽子”香包迎端午
•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远程放牧牛羊 互联网科技助力牧民美好生活
• 包头实施大学生集聚计划 未来5年吸纳20万人
• 从朋友圈“集赞换礼品”看诚信
• 内蒙古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未来3—5年包头交通规划出炉,立体交通时代即将到来
• 老牛湾的颜值提升了
专题推荐
聚焦2016内蒙古两会|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报道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 【专题】十三五蓝图
• 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 “一带一路”上的内蒙古色彩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