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4时,香山农场派出所接到香山农场二分场居民周某报案,称13时其儿媳郝某被邻居李某打伤,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得知,两个月前,李某向郝某的丈夫周某某借了50元钱一直未还。案发当日11时,郝某到李某家要钱,李某说午饭后会将钱送至郝某家中。李某饭后到商店买烟回来时,看见妻子张某和郝某在外面聊天。他想到郝某要钱一事心生怨恨,借着酒劲与郝某发生口角,将郝某打伤。
了解情况后,民警传唤了李某。此时,李某属于醉酒状态,拒不配合,还对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民警将其强制传唤到派出所,但李某仍大喊大叫,继续对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并脚踹防护栅栏。因李某和郝某两家是对门邻居,在李某酒醒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讲清了双方的对错,并批评教育了李某。李某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郝某。
对李某在派出所内扰乱单位秩序一事,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李硕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