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跨越式发展
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改革只在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搞是不够的,必须全面部署,并坚定不移推进。”并且特别强调,在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工作中,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两个轮子必须一起转,发挥好协同作用。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对内蒙古而言,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的核心在于做好顶层设计,研究采用“非对称性”赶超措施。
研判世界、国内和内蒙古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大势,既不能掉队,又要从实际出发,确定追赶和突破策略,有所为有所不为,研究符合内蒙古实际的科技和人才发展方向、目标、以及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产业发展层次、城乡发展面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发展保障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六个方面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在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方面,五大基地建设已形成格局,社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科技与人才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必须搞好顶层设计。一是立足于内蒙古实际,主要依靠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建立健全优先使用自主创新成果的机制,施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促进落地内蒙古的自主技术、自主品牌、自主标准的成果,优先为我所用;二是针对我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所有创新难题,进一步深层次强化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借力超车,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解决事关内蒙古长远发展、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性研究问题;四是出台引进高端人才、人才团队的硬政策、硬措施。对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法律人才、文化艺术人才的引进,要坚持高标准、高门槛。应用型人才则应该立足于区内培养。
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制度化,解决好实际存在的部门领导拍脑袋、科技专家看眼色行事等问题。要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优化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支持方式,力求科技创新活动效率最大化。”按照讲话精神,建设内蒙古高端人才科技智库,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发挥好各类科技人才的作用。应当继续以“草原英才”、“十大百人计划”、“鸿雁行动”为抓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政府主要制定内蒙古人才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务,给予用人主体充分的引才、用才的自主权;二是深化市场化创新成果和人才的评价服务体系。政府不能自娱自乐地唱独角戏,应当让社会科技中介、同行评价、用人主体评价成为创新成果和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三是尽快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评价科技项目、成果、人才的法律政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让科技中介、专业机构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规定政府与中介机构不能存在裙带关系,从法律制度上切断利益输送的纽带。
对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和研究机构,应当采取税前抵扣、政府财政后补助方式为主。改变项目申报事先设定的“一般将来时”为事后评估奖励的“过去完成时”。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应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实行稳定支持的方式。让科技人员把时间和精力从“跑项目”转到“坐冷板凳”上来,甘于、安心于研究和创新。
完善、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界定产权关系,明确收益分配机制。使科技成果的供给侧和需求方有法可依,让供需双方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信任关系,以及收益与风险共担的机制。
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在征集项目和市场需求、建立项目库、人才库方面,提供信息对称性开放系统。促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作为资本、第一资源,成为市场中最活跃的因素。
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我们只有“出实招、动真格、下苦工、谋长远”,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加快我区科技创新的步伐,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马强 作者系中国科协九届全国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