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货车司机刘某因强闯收费站,故意损毁财物,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赔偿损毁栏杆的处罚。
当日,110国道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7月11日20时,一辆满载水泥的大型半挂车行驶至110国道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按要求提示司机缴纳过路费,没想到司机刘某没有停车,而是驾车向升降栏杆驶去,将栏杆撞断。为了阻止其继续前行,收费站的几名工作人员上前挡在车前,但刘某仍驾车前行,险些将工作人员马某卷入车轮下。工作人员马上报了警。
随后,记者从东河区莎木佳派出所了解到,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询问,刘某说,他驾驶的半挂车需要缴纳300~400元的过路费,然而当天车上拉载的水泥多,导致车辆超重,缴纳的费用就更多了,所以他不想交钱,就直接闯了过去。经调查,38岁的刘某受雇于土右旗一家公司,经常到外地送货。当天,他准备将水泥运往包头。
因故意损毁财物,警方对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赔偿栏杆(价值1000多元)的处罚。(记者 周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