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7月1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通辽县改为通辽市,为哲里木盟管辖市。
1949年4月,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3年3月,哲里木盟建制撤销,所属各旗县市归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管辖。1954年4月,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撤销,哲里木盟建制恢复,管辖范围与撤销前相同。1969年7月,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1979年7月,哲里木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99年10月,撤销地级哲里木盟建制,成立地级通辽市。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和东北地区西部最大的交通枢纽城市,被自治区政府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是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区的重要枢纽城市。
2016年9月,通辽市入选“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之一。2017年2月,通辽市入选国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