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喀喇沁旗公安局紧紧围绕线索摸排“四重一新”总要求,将打击整治触角不断向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拓展。近日,喀喇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根据日常警情,成功将专门在锦山城区各校园内敲诈勒索钱财的“小霸王”庞某某抓获,现已初步核实被敲诈的受害学生4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已被执行逮捕。
2019年6月1日,锦山镇某中学初一学生邢某某(12周岁)到旗公安局报警称:自2019年5月份以来,其被锦山某中学初三学生庞某(16周岁)先后分5次,以索要或借款的名义,勒索人民币2650元,要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喀喇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因本案涉及校园在校学生,刑警侦查员通过外围社会走访,发现庞某某系某中学初三在校学生,学业荒废,整日游手好闲,在锦山镇内各所初中早已名声远扬,凭借一双拳头,称霸校园,致使在校学生谈及色变,部分学生甚至已经无法安心学习。
为获取翔实的证据,侦查员多管齐下,全面摸排、搜集曾被庞某某敲诈过的学生。经过不懈努力,并对受害学生及其家属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受害学生郭某某(某中学初一学生)、康某某(某中学初一学生)、王某某(某中学初一学生)打消顾虑,在其家长的陪同下,愿意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侦查员将庞某某拘传到案。在庞某某父亲在场的情况下,面对蛮横无礼拒不认罪的庞某某,侦查员根据前期搜集的大量证据,用法律与事实的武器击垮了庞某某的狡辩之词,查实庞某某以“借款”、收“保护费”等名义,敲诈邢某某4名学生总计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