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假借执法之名敲诈勒索 一审被判16年
内蒙古新闻网  19-06-19 09:49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从内蒙古纪委监委了解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奋斗镇派出所原民警丛起龙等人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丛起龙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丛起龙是一名80后民警,2018年3月16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纪委对反映奋斗镇派出所原民警丛起龙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核实,并于同年3月19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3~2014年期间,丛起龙为谋求非法利益,作为首要分子与王鹏、周永亮等人假借执法之名,以设诱饵、恐吓、威胁等手段在海拉尔地区实施敲诈勒索,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丛起龙还利用公安干警的特殊身份掩盖其犯罪行为、逃避处罚,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7月19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给予丛起龙开除公职处分。经海拉尔区纪委批准,2018年11月14日,海拉尔区奋斗镇党委给予丛起龙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4月2日,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对丛起龙等人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丛起龙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记者 刘惠)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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