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28人涉黑案审了四天
内蒙古新闻网  19-11-18 11:35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新闻网

  近日,由包头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向东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安新旺、秦帅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东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华担任本案的审判长,并与2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保生等4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35名律师出庭为24名被告人辩护,4名被告人自行辩护。近200多名群众、公检法司等人员旁听了法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安新旺、秦帅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以及其他10个罪名27起犯罪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法庭审理长达4天,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