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某某等12人涉黑案一审庭审结束
内蒙古新闻网  19-11-22 14:51  【打印本页】  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11月18日,由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巴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庭审宣告结束。庭审自11月11日开始,历时8天。

  检察机关指控,巴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

  以被告人巴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稳定,已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大肆敛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被告人巴某某利用嘎查长的身份和家族势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庭审现场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28日受理本案,审查卷宗140余册,形成了百余份法律文书材料,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查,于2019年7月10日对案件提起公诉。

  因本案涉案人数、犯罪事实多,案情疑难、复杂,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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