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6时许,通辽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魏某到科尔沁区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股东之一的于某某失踪已有多日,无法和他取得联系。与此同时,公司发现一台索尼牌录像机和三辆电动车也不翼而飞。
接警后,西门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起案件展开调查。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于某某做为公司的股权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篡改公司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订平台绑定的账户,从中截取外卖资金;以公司名义骗取与公司合作的商户;以能够办理通辽地区腾讯广告代理业务为由从公司财务室拿走现金2.4万元。于某某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4276元。办案民警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和该公司提供的人事资料信息,掌握了于某某的行踪,并一举将其抓获归案。于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经过。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张洪涛)